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发布作者:市立三院 发布时间:2019-12-23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2.本实施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全院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  考评组织

5.医院成立医德考评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行风,负责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具体工作。

6.医德考评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7.医德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医德考评

第三章  考评内容

8.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8.1.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8.1.2增强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2尊重患者,保守医秘

8.2.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8.2.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8.2.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8.3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3.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8.3.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8.3.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善于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疑问、咨询耐心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3.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配合,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

8.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8.4.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8.4.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8.4.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8.4.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8.4.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8.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8.5.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8.5.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8.5.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8.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8.6.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8.6.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互相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

8.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8.7.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8.7.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事故。

第四章  考评方法与管理

9.医德考评分为职能科室评价和医德考评委员会综合评价。

10.职能科室评价。由医德考评办公室按照医德考评方案(见附件1)中的考评方法,结合相关职能科室的日常考核结果进行考评。

考评的主要依据:

10.1行风办理的来自各种渠道反映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举报,且经查属实确定为有效投诉的

10.2行风办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收集的反映医德医风方面的意见,且经查属实的;

10.3相关职能科室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医德考评内容的问题,报医德考评办公室登记的;

10.4政工办登记的各种表扬奖励及好人好事等。

11.医德考评委员会综合评价。在职能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凡符合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且属情节严重的或影响极坏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德考评办公室汇总报医德考评委员会讨论后进行判定。结果判定实行票决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判定结论。

12.医德考评办公室每月按照医德考评方案的标准要求,结合相关职能科室日常考核情况,于每月30日前将医务人员当月加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每月通报全院。

凡经医德考评委员会判定较差的,随时进行全院通报。

13.医德考评办公室每季度将医务人员每月评分情况汇总记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年终根据每季度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年度医德考评结论。

第五章  考评结果

14.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15.年度考评得分的计算。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考评基础内容占80分,加分内容占20分。由医德考评办公室根据医务人员四个季度的加分和扣分情况,以80分为起算基数进行加减分,得出每名医务人员的最终得分。

16.考评等次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考评等次判定:

16.1优秀。总分≥90分,且没有扣分;

16.2良好。总分≥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16.3一般。总分≥60分,且扣分不超过25分;

16.4较差。总分<60分或扣分超过30分及以上或经医德考评委员会认定较差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17.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属情节严重或影响极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

17.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7.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17.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的;

17.4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17.5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纠纷的;

17.6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17.7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的;

17.8在工作日中午、值班期间饮酒的;

17.9 工作中对同事或服务对象进行谩骂、侮辱、威胁或殴打等行为的;

17.10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18.年度医德考评的结果在院内网进行公示。

19.医院对全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确定绩效工资时,医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晋职晋升。

20.医院将每位医务人员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为医德档案存入医务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21.医德考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医务人员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评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评结果,并判定为本次考评结果为较差。

23.医务人员对考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医院医德考评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医德考评委员会应及时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24.本实施办法由医院医德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25.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威海市立第三医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

2、威海市立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3、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情况记录表

           
附件1

威海市立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方案

(共计100分)

     

(共计80分)

考评方法

1、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1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1.1.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等每次扣1

1.1.2宗旨观念不强扣2

1.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有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1.2.1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离岗、串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3分;不按时开诊每次扣2分;上班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3分。

2、尊重患者,保守医秘。

2.1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1.1被投诉或被发现有歧视患者的行为、语言的,扣3分。

2.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2.2.1工作中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的,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2.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2.3.1违反医学伦理道德,未经患者同意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的扣4分。 

3、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1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关心、体贴患者,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1.1上班期间服装不整,不佩戴胸牌的,语言不文明的,一次扣2分。

3.1.2不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5分。

3.1.3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扣4分。

3.2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2.1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或无故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的,发现一次扣3分。

3.3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配合,不激化产生矛盾纠纷。

3.3.1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激化矛盾纠纷,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到医院投诉的每次扣3分,到卫委等上级部门、政务热线或新闻媒体投诉的每次扣5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4.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4.1.1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医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或技术操作规范的,每次扣10分。

4.1.2在工作日中午、值班期间饮酒或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扣10分。

4.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4.2.1有群众举报以工作之便收受“红包”、回扣,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4.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3.1以病人名义开“搭车药”、作“搭车检查”,经核实属实的,每次扣10分。

4.3.2有群众举报有以用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的“开单费”、“处方费”等形式开单提成行为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4.3.3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者,每次扣10分。

4.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4.1为病人开假证明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者,每次扣10分。

4.4.2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者,每次扣10分。

4.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4.5.1违反有关规定外出行医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每次扣10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1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1.1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政策和措施,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滥开大处方、贵重药、乱检查被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发现,每次扣10分。

5.2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5.2.1在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经查属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6.1按时参加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6.1.1不按照上级安排按时参加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的,每次扣3分。

6.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互相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

6.2.1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每次扣5分。

6.2.2因个人原因造成同志间不团结,影响工作,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6.2.3犯错后不能虚心接受上级及周围同事的批评意见,仍不悔改或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击报复的,扣5分。

6.2.4工作中对同事或服务对象进行谩骂、侮辱、威胁或殴打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1.1因技术欠缺,被投诉1次并经核查属实者扣2分。

7.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7.2.1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纠纷的,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10分。

加分内容与方法(共计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1.收到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表扬信、锦旗的属个人的,个人加2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每人最多加10分。

2.受到政务热线、以及机关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点名表扬的个人加4分,属科室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不重复累计。

3.检举他人有收回扣、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开单提成或乱检查、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4分。

4.拒收“红包”、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有登记为依据的加4分。

5.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负责而避免了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4分。

6.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加10分。

7.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工作的加4分;

8.个人获院内表彰的加2分;获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市级表彰的加4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 属于集体表彰的院内加1分,卫生主管部门及以上部门加2分。


附件2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年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现聘岗位

聘用时间

分管工作或

从事工作

专业类别:□医师    □护士   □医技人员  □管理人员   □其他

资格证书号码(医师):

执业证书号码(医师或护士):

医德考评办公室计分:   加分:        分;扣分:         

加分或扣分原因:

医德考评办公室计分:   加分:        分;扣分:         

加分或扣分原因:

医德考评办公室计分:   加分:        分;扣分:         

加分或扣分原因:

医德考评办公室计分:   加分:        分;扣分:         

加分或扣分原因:

                                                 

 

 

 

         

考评得分:        

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公章

                                                   

备注

注:1.请在选定的□内划√;

2.对考评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填入备注栏。


附件3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情况记录表

考评科室

时间

姓名

性别

奖励或扣罚

加分或减分依据

加分

分值

减分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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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0631-5926028

预约电话:0631-5960180

急诊急救电话:0631-5960120

心理咨询电话:0631-5960166

监督投诉电话:0631-5960196(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0631-5926028(周末、节假日、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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